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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撬装承压设备制造监检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8-08
联系人姓名 赵**
手机 186****1710
留言人Email 979566913@qq.com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撬装承压设备(制冷机组)中有压力容器和管道,其中压力容器已通过容器制造单位所在地的制造监检,那么工厂内对压力容器和管道组撬后,是否还需要整橇进行制造监检?曾查阅《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其中第6页对于“撬装承压设备系统”明确要求:安装在“设备系统”上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制造监督检验。问题是:西安是否也是依据该要求执行?
回复人名称 tjy
回复时间 2023-08-30
回复内容 按照质检特函[2016]46号,撬装承压设备系统的制造过程需经过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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