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与要求
范围:
适用于B、C级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验收检验。
要求: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后投入使用的游乐设施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即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二、现场检验应备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设计资料:符合要求的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及有关图纸或设计审查报告;
3.关键零部件和焊缝探伤报告;
4.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使用维护说明书;
5.乘客须知;
6.重要零部件材料证明;
7.标准机电产品合格证;
8.产品名牌及制造许可证;
9.型式试验报告;
10.基础检验资料:应有施工记录、施工方案、材质检验报告等资料,大型游艺机基础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
11.自检报告;
12.运行检查维修记录;
13.无损探伤单位及人员资质;
14.无损探伤人员执业注册信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均提供原件。
三、窗口报检应备资料及要求
窗口报检应备资料:
1.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制造许可证;
3.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安装改造维修人员证件;
5.设计文件鉴定报告(B级及以上);
6.设计计算书(C级);
7.型式试验报告;
8.整机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9.设备铭牌;
10.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
11.基础验收报告;
12.基础材质证明;
13.地质勘探报告(如果有);
14.重要销轴及焊缝无损探伤报告;
15.设备结构总图及重要零部件结构图;
16.设备基础图;
17.设计资料:应有符合有关要求的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及有关图纸或设计审查报告;
18.施工方案;
19.设备重要零部件材质证明;
20.标准机电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1.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合格证明(适用于改造重大维修);
22.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自检报告;
23.载荷试验记录(空载、偏载、满载);
24.乘坐物合格证明(载荷试验证明,破断强度证明)。
注:除第10、11、18、22项,其余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
申请单位按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我院业务大厅提出检验申请,窗口业务受理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
1.资料符合要求且完整无缺,申报单位应填写《陕西省特检院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受理通知单》,窗口工作人员会及时将报检资料送至检验科室,由检验科室安排检验计划,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
2. 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全,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且完整的资料后重新申请。
四、办事流程
1.接受报检:资料齐全,当天办理;
2.安排检验:由检验科室安排检验计划,指定适宜的人员及时与受检单位联系,通知受检单位作好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现场检验:申请单位做好检验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及必备防护措施,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
4.出具检验报告:
(1)现场检验工作结束且无整改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2)现场检验后如存在整改问题且检验人员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的,须在通知书下达15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报送特检院检验部门登记确认,经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设备检验不合格,出具结论为“不合格”报告,受检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改或者修理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出具结论为“复检合格”报告;
(4)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按《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整改并且已经超过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设备,将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检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检验案例》。
5.检验收费:
(1)被检单位可采用现金、转账等方式进行缴费;
(2)现金缴费:到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一楼缴费窗口办理,成功缴费后可获取我院开具《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二联;
(3)转账缴费:缴费单位电汇、转账检验费用,凭银行出具的汇款单对账联和《收费通知单》到窗口办理,我院开具《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
6.检验报告领取:
凭《收费通知单》、《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二联或《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办理检验报告领取。